国家标准计划《电动自行车电子身份与识读通用规范》由 TC576(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坤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华大恒芯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键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 35.240.15 识别卡和有关装置 |
随着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发布实施,针对电动自行车的安全行车问题已成为全社会的热点。
在逐渐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的过程中,也亟需新的电动自行车识别技术手段和管理方式,而已经应用于机动车的电子标识技术可以发挥极大的作用。
目前深圳、南京等地已经开始针对电动自行车电子身份(EB-eID)进行规模化应用,杭州也在筹备应用,对EB-eID及其载体的外观、性能、可靠性等方面都经过了充分的测试和验证,已具备相对成熟的技术体系。
但由于目前缺乏标准的支撑,导致各企业研发的EB-eID相关产品的性能和技术参数均存在较大的差别,甚至由于其设计的片面性,可能最终形成的产品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会出现抗干扰差、漏读等情况。
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统一的EB-eID及识读的技术规范标准,确保技术的一致性,并提供给各个企业以技术参考,对于后续EB-eID相关技术的推广非常重要。
通过本标准的制定,参考已经应用于机动车的电子标识的核心技术,为电动自行车上安装EB-eID标识提供规范依据,实现新的电动自行车识别技术手段和管理方式。
本标准首先可以解决电动自行车的自动识别问题;其次为电动自行车规范化管理提供技术手段;再次可以为电动自行车相关保险和服务提供支撑。
在此基础上,应用于电动自行车的EB-eID相关技术能够与机动车电子标识技术相兼容,实现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的协同管理,促进我国城市交通高效有序运行。
通过本标准的实行,能够妥善处置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妥善处理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理赔,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主要技术内容:一是电动自行车电子身份(EB-eID)的定义和基本要求;二是明确其载体并提出要求;三是识读要求,确保路面实际识读性能;四是试验方法,对测试流程进行详细规定。 使用范围:电动自行车电子身份的应用和相关产品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