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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设施管理 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由 TC581(全国设施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20214607-T-60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2021-12-31
公示开始日期
2021-11-23
公示截止日期
2021-12-07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40.01,03.080.99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归口单位
全国设施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设施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41001:2018。

采标中文名称:设施管理 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在管理组织运营活动和风险的背景下,计划、建立、实施、运行、监控、审查、维护和提供一个文件化设施管理管理体系的要求。 本标准中所规定的要求并非针对特定部门,旨在适用于所有组织,或其组成部分,无论该组织属于公共部门还是私营部门,也无论该组织的类型、规模、性质及地理位置。这些要求的适用程度取决于组织的运行环境和复杂性。这也会受到规模和地理位置多样性的影响,在某些地域这类标准会带来巨大收益。本标准既适用于内包的设施管理服务供应,又适用于外包的设施管理服务供应。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希望实现下列事项的组织: ——建立、实施、维护和改进设施管理管理体系; ——确保其自身符合其所宣称的管理方针; ——通过下列事项证明符合本标准: ? 作出自我决定和自我声明;或者 ? 通过组织内部有兴趣的各方寻求一致性的确认,例如客户;或者 ? 通过组织外部的各方寻求自我声明的确认;或者 ? 通过经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寻求设施管理体系的认证。 本标准中的所有要求都旨在被纳入设施管理管理体系。本标准的适用程度取决于多种因素,例如设施管理组织的总体任务和方针,其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其发挥作用的地理位置和条件。本标准还在附录A中提供了如何适用本标准的资料性指南。 设施管理管理体系的核心过程以领导力(见第5章)为起点,之后为批准政策、根据战略目标调整设施规划(见第6章),并以财力、人力、技术资源到位的形式确保必要的支持(见第7章)。在前三个战略支柱到位的情况下,组织可通过实施和控制运行过程、以整合的方式来交付各种各样的服务项目(见第8章)。绩效评估(见第9章)须用于监控目标并确保目标得以实现。为了完成绩效改进循环(见第10章),应开展由利益相关方调查设施研究和基础比较分析组成的审查工作,以便识别并实施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