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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和关键环节 第2部分:损害调查》由 467(生态环境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3672-T-467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1-19
申报日期
2020-07-06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8-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1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执行单位
生态环境部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指示,开展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研究有助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

因此,制定出台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调查技术标准是积极响应中央对生态文明的决策需求,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向,对在全国范围建立起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

损害调查是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重要的技术环节,是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总纲性技术指南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对生态环境损害调查中的调查原则、调查方法等内容制定规范,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数据基础。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调查工作。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的原则、程序、内容、方法和报告编写等技术要求。重点是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的工作程序、调查项目、调查要求和技术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