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和关键环节 第1部分:总纲》由 467(生态环境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
经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审定,2017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统一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体系。
环境保护部负责制定完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体系框架和技术总纲;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或修订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专项技术规范。
”总纲作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体系的纲领性文件,规定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一般性原则、程序、内容和方法,起到统一规范各类技术标准的作用,保证不同标准的程序、内容、理念和方法统一。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鉴定评估,规定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原则、程序、内容、方法和报告编写等技术要求。重点是明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损害确认、因果推断和损害量化三个关键的技术环节,规定基本的理念、原则和方法,保证整个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体系的统一性、系统性、科学性、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