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缺陷汽车产品召回 生产者指南 第1部分:基本原则和管理要素》由 TC463(全国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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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给出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相关的基本概念、管理的基本原则、管理要素。适用于汽车整车生产者、零部件生产者和汽车产品经营者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生产者是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责任主体。本指南旨在指导和规范生产者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缺陷信息收集、调查分析和召回决策,并制定、实施和改进召回计划,提高召回实施效率和召回完成率,降低因缺陷汽车产品导致人身、财产损失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