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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植物提取物 术语》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湖南农业大学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浙江大学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3493-T-42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8-24
申报日期
2020-05-20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8-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1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归口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执行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主管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一、全球植物提取物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期,我国已成为全球供应及消费第一大国 20世纪80年代初,化学药品带来的副作用助推全球兴起“崇尚天然,回归自然”热潮;1994年,美国通过《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案》(DSHEA),正式确立植物提取物作为一种膳食补充剂原料的法律地位。

自此,全球植物提取物市场蓬勃发展,产业规模从1997年的仅18亿美元快速增长到2017年的100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超过10%;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凭借丰富的资源优势,植物提取物产业快速起步,逐步发展成为全球供应第一大国,出口额从1997年的0.5亿美元快速增长到2018年超过23.68亿美元。

我国提取物产品年复合增长率超过16.57%,从2009年到2018年,已累计出口154.88亿美元。

目前我国生产的植物提取物品种超过300种;从事植物提取物进出口的企业超过2000家,其中以植物提取物为主业的上市公司有两家,新三板挂牌公司22家;2016年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有61家,销售收入为201.67亿元。

二、植物提取物在我国已形成上中下游的完整产业链,拟增列进《国家战略新兴产业指导目录》 植物提取物是从农林产品中经专业设备提取而成,被广泛应用于植物药、食品添加剂、功能食品、日用化学品、植物源农药和饲料等生产领域,产业链较为清晰。

其上游产业主要为农林药材产品以及植物提取物的生产检验设备等;中游产业是由高含量目的有效物质的植物新品种选育、促进目的有效物质增量的植物定向培育、植物目的有效物质的分离与纯化工艺、植物提取物质量控制、植物提取物市场流通等环节组成;其下游应用产业种类繁多,在多个行业应用广泛,涉及医药,食品,日化产品,保健食品和饲料、农药等领域。

为从战略上规范、引导植物提取物行业健康发展,调研将植物提取物产品拟增列进《国家战略新兴产业指导目录》,国家发改委国家信息中心牵头等10多家单位于2019年撰写了《中国植物(中药)提取物产业调研报告》及《中国植物(中药)提取物产业白皮书》。

三、植物提取物基础通用标准缺失,不利于行业高质量发展及有效监管 植物提取物应用领域广泛,但术语、分类等基础标准;针对植物提取物安全性、功能性要求,生产技术规程的通则等通用标准均为缺失状态。

标准化是植物提取物行业发展的基础,没有标准化就不可能实现规模化和产业化。

我国现有的植物提取物标准主要为适应外贸出口而制定,这些标准在植物提取物出口贸易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在植物提取物已不仅仅出口国际,在国内各个领域均有大量应用的现在,已不能满足行业发展和市场监管的需求。

如一些植物提取物核心术语,因没有标准而容易造成市场上产品的混淆。

所以,优先制定植物提取物术语国家标准,明确植物提取物的定义这一基本问题,为植物提取物生产、流通及监管提供依据则势在必行。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植物提取物的基础通用术语、原料术语、生产加工术语、产品质量术语和市场流通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植物提取物的研究、生产和应用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