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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饲料中二甲氧苄氨嘧啶、三甲氧苄氨嘧啶和二甲氧甲基苄氨嘧啶的测定》由 TC76(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饲料质量检验所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3890-T-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1-19
申报日期
2020-05-19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8-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1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120
65 农业
65.120 饲料
归口单位
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一、必要性 抗菌增效剂是一类广谱抗菌药物。

常用的抗菌增效剂有二甲氧苄胺嘧啶(DVD)、三甲氧苄胺嘧啶(TMP)、二甲氧甲基苄胺嘧啶(OMP)。

抗菌增效剂与抗生素合用制成磺胺增效剂能数倍甚至数十倍增强抗菌作用,与磺胺类药物联合使用后抗菌谱扩大、抗菌活性大大增强,可从抑菌作用变为杀菌作用,对多种革兰氏阴性菌和阳性菌有效。

抗菌增效剂能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使二氢叶酸不能还原成四氢叶酸,妨碍菌体核酸和蛋白质的合成,从而起到抗菌的作用;与磺胺类药物合用使细菌的叶酸代谢收到双重阻断,抗菌作用可增效数十倍。

但养殖中常存在不合理使用药物的情况、且其在动物体内代谢缓慢、残留在肌肉组织和器官中时间较长,并可通过食物链传递,人食用后会导致抗药性甚至毒副作用。

饲料作为畜禽食物链的第一关键环节,其质量关系到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和人体的健康,人们长期食用含有抗菌增效剂残留物的畜禽产品会造成对泌尿、神经等不良反应,因此必须从饲料源头上严格控制该药物的使用。

我国于2007年发布实施的《饲料中三甲氧苄胺嘧啶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21037-2007)标准,该标准在企业和质检机构日常检测,农业部和地方监督抽查、风险评估和预警监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该方法实施已12年,亟需对该标准进行修订,一是由于该方法灵敏度较低,对于痕量检测常常低于噪声基线,并且无法准确定性,特别是农业农村部194号公告明确提出,自2020年7月1日起,饲料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含有促生长类药物添加剂饲料添加剂(中药类除外)的商品饲料,亟需根据当前我国饲料行业发展现状,开展方法学研究,研究建立简便、快速、灵敏度高、定性准确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确证方法,满足饲料禁抗需要;二是农业部2349号公告-8-2015《饲料中二甲氧苄氨嘧啶、三甲氧苄氨嘧啶和二甲氧甲基苄氨嘧啶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与本标准有交叉重复,建议将同种类的二甲氧苄氨嘧啶和二甲氧甲基苄胺嘧啶并入本国标,修订成为可对3种增效剂既能准确定性又能准确定量标准方法,提高标准的适用性;三是原标准仅有高效液相色谱法,在定性确证方面存在缺陷。

四是按照GB/T 1.1-2020和GB/T 20001.4-2015要求,对全文进行规范编写。

二、可行性 1. 起草单位有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基础 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近5年先后承担20项国家标准/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山东省饲料质量检验所自2000年开始,先后承担制修订并已经发布实施了近60项标准,其中包括《饲料中4种巴比妥类药物测定》《饲料中盐酸氯苯胍的测定》等多项饲料中药物或禁用物质标。

为确保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

2. 起草单位在兽药残留测定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内最专业的饲料第三方检测机构,通过了CNAS实验室认可、CMA资质认定、CATL考核,承担了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2018年、2019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任务,近5年承担了大量的国内大中小型企业的饲料、畜禽产品、水产品兽药残留委托检测业务,技术能力位于行业前列;山东省饲料质量检验所多年来承担承担山东省、华东区及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预警和风险评估任务;山东省是饲料大省,2019年饲料总产全国第一,所以山东所的饲料监测任务尤其繁重,这也大大锻炼了人员素质、提升了检测能力。

特别是饲料中药物和禁用物质的检测,每年检测任务上千批次,也积累了大量经验教训。

通威股份作为全球主要的水产饲料生产企业及我国重要的畜禽饲料生产企业,饲料质量安全控制能力位于行业前列,可以为本标准修订提供强力的技术支撑。

3. 项目主持人从事饲料、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25年,先后主持后参与20余项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一、范围 1. 拟新增二甲氧苄胺嘧啶、二甲氧甲基苄胺嘧啶作为待测物; 2. 拟新增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3.适用范围拟增加精料补充料。 二、主要技术内容 1. 选择、优化试样中二甲氧苄氨嘧啶、三甲氧苄氨嘧啶和二甲氧甲基苄氨嘧啶提取和净化方法; 2.选择、优化二甲氧苄氨嘧啶、三甲氧苄氨嘧啶和二甲氧甲基苄氨嘧啶液相色谱分析参考条件、液相色谱-串联质谱分析参考条件; 3. 开展方法学考察、确定方法检出限和定量限,考察方法的适应性、精密度和准确度,以及有关成分的干扰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