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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交流金属氧化物避雷器选择和使用导则》由 TC81(全国避雷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1808-T-604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7-21
申报日期
2020-05-13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1-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1-29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080.99
29 电气工程
29.080 绝缘
29.080.99 有关绝缘的其他标准
归口单位
全国避雷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避雷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099-5:2018。

采标中文名称:避雷器 第5部分:选择和使用导则。

目的意义

随着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要求进一步增加,对各类避雷器的选用也更加科学,实现更精确的绝缘配合,确保电网和变电站的设计和运行更安全可靠、更经济以及更低的管理风险。

为了适应交流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及电网防雷过电压技术的发展,本标准优化了上一版标准的结构,结合避雷器新的分类规则对各种类型的避雷器选用提供指导,并结合我国电网的发展情况新增了多项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的内容更丰富详实、更符合现代避雷器产品的性能及使用规范,对于指导我国电网避雷器产品的选用,以实现更优良的绝缘配合性能具有重要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提出了标称电压大于1 kV的交流系统用避雷器的选择以及应用建议。这些建议适用于适用于GB/T 11032中定义的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GB/T 28182中定义的额定电压52kV及以下带串联间隙避雷器,以及GB/T 32520-2016、DL/T 815-2012中定义的用于架空输电线路和配电线路的带外串联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提出了标称电压大于1 kV的交流系统用避雷器的选择以及应用建议,主要包括:避雷器应用的一般原则、避雷器的基础和应用、绝缘配合和避雷器的选择、特殊用途的避雷器、避雷器的资产管理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根据采标标准IEC 60099-5:2018,调整原标准结构,按照逻辑顺序调整原标准章节次序。 2. 根据采标标准IEC 60099-5:2018,第三章《术语和定义》,原标准第三章为《绝缘配合和避雷器的选择》。原标准中各名词术语分散在各个章节,并以附录形式汇总。修订后将术语和定义整合为第3章,使用更加方便快捷。 3. 根据采标标准IEC 60099-5:2018,第三章术语与定义中: ——新增“SVU的表面电流”; ——新增“按照GB/T 11032-2020试验的避雷器的保护特性”; ——新增“额定重复转移电荷”; ——新增“额定热转移电荷”; ——新增“额定热能量”; ——新增“避雷器的放电”; ——新增“避雷器的放电时间”; ——新增“自恢复绝缘”。 4. 根据采标标准IEC 60099-5:2018,第四章《避雷器应用的一般原则》,替代原标准中的1.3节《避雷器应用总则》。 5. 根据采标标准IEC 60099-5:2018,第5章《避雷器的基础和应用》,替代原标准中的第二章《避雷器的发展过程、基本性能和应用》。相比原标准,本次根据避雷器技术水平的发展情况,更详细的讲解各种类型避雷器的新结构及应用。 6. 根据我国的应用情况, 第5章《避雷器的基础和应用》,按新版GB/T11032标准修改机械性能要求,并详细说明避雷器机械性能的计算方法。 7. 根据采标标准IEC 60099-5:2018,第6章《绝缘配合和避雷器的选择》,替代原标准中的第3章《绝缘配合和避雷器的选择》。 8. 根据采标标准IEC 60099-5:2018,第6章《绝缘配合和避雷器的选择》中: ——新增6.2.3节“过电压”不同接地系统下典型的过电压及持续时间的图解; ——新增6.2.4节线路避雷器承受各种过电压时的模型。相较于原标准内容,目前线路避雷器有了相当大的技术进步,其性能及应用方式都有改进,本节中重点讲解其技术性能及选用原则; ——新增6.2.5节快波前、陡波前过电压保护内容; ——6.3.2.3节删除原标准中“标称放电电流和线路放电等级的选择”, 新增“标称放电电流和额定转移电荷或额定热能量的选择”,因新版GB/T11032中规定,已采用转移电荷能力和额定热能量替代原有的线路放电等级的概念; ——修改6.3.2.3节避雷器的分类原则,新增避雷器分类表,按照电站类(SH SM SL)、配电类(DH DM DL)等分类; ——6.3.3.2.3节删除原标准中“避雷器的等级和能量要求”, 新增“避雷器等级、电荷量和能量要求”; ——6.3.3.2.3节删除原标准中“带间隙线路避雷器的等级和能量要求”, 新增“带间隙线路避雷器等级、电荷转移要求”; ——新增6.3.6节“脱离器的应用和配合”。 9. 根据我国的应用情况,附录中: ——新增资料性附录B“目前的做法”,根据国家/地区的电力系统现状,制定一致的避雷器特性参数,使其成为标准的一部分; ——附录D(2012版附录C) 1.7.2.3节,增加在持续电流区域,阻性电流受到电压和温度的影响曲线及相关内容; ——附录D(2012版附录C) D.5节中增加全电流诊断方法汇总,细化D.3节阻性电流或功耗测量的多种方法; ——新增资料性附录E“制造厂为避雷器选型所需要的典型参数”; ——新增资料性附录F“典型的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最大残压”; ——新增资料性附录G“通过增设线路终端冲击电容器降低侵入波陡度”; ——新增资料性附录H“比较基于线路放电试验等级和基于动作负载预注能量的能量分类系统,确定重复转移电荷耐受值”; ——新增资料性附录I“线路操作时避雷器累积电荷及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