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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工业酒精》由 TC471(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2037-T-607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7-21
申报日期
2020-04-29
公示开始日期
2020-11-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0-11-20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160.10
67 食品技术
67.160 饮料
67.160.10 酒精饮料
归口单位
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在传统酿酒工业的基础上, 工业酒精发酵技术进一步发展。

20世纪初期, 我国工业酒精开始起步, 随着生产技术的改善, 酒精的产量和质量不断提高, 各项生产指标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许多优质酒精远销海外, 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酒精作为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 在农业、化工、食品、医疗卫生、国防工业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国工业酒精生产主要采用合成法与发酵法。

合成法以石油裂解或焦炭炼制中得到的乙烯作为原料, 通过一系列的工艺经化学反应合成酒精。

发酵法是指微生物以淀粉质和废糖蜜等为原料经微生物发酵生成酒精。

合成法消耗大量化石燃料, 不利于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而发酵法具有完善的生产工艺体系, 生产设备简单, 能有效整合本地资源, 能耗较低, 因此被广泛应用。

随着酒精工业的不断发展, 酒精工业不再局限于传统工艺, 开发新兴工艺、优化生产条件、选育优质菌种等逐渐在工业酒精的研究领域占据主导地位 其产品标准《工业酒精》国家标准自实施以来对规范工业酒精的生产以及保障消费者权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随着酿酒行业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对工业酒精产品属性的认知水平不断提高,原标准中的一些内容已不适应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因此,有必要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及国外法规,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使标准更加科学、严谨、合理,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保障我国工业酒精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GB/T 394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业酒精的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以发酵法生产的工业酒精的,不适用于食用酿造酒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