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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测试环境技术条件 第2部分:半开放道路》由 TC576(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同济大学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3512-T-31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8-24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9-01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9-15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2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公安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已成为全球车企、高科技企业竞相追逐的目标。

智能网联汽车能够促成高效出行、减少事故、节能减排,将极大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升道路交通科技管控水平,更是实现汽车制造强国的必由之路。

《中国制造2025》、《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技术路线图》、《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国家政策均指出需掌握智能辅助驾驶总体技术及各项关键技术,建立智能网联汽车自主研发体系及生产配套体系。

在此背景下,全国各地积极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建设工作,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及相关产品的综合测试、验证示范,并颁发智能网联汽车公共道路测试临时试车号牌,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快速发展。

同时,标准制定工作也提上日程。

2018年6月,工信部牵头编制《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19年12月,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编制《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围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目标,构建车辆智能管理标准体系思路。

2020年2月,公安部等11部委共同发布《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提出“全面建成智能汽车中国标准体系”的宏伟愿景。

截止2019年12月,全国共有27个省(市)颁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的实施细则,为96家企业发放共计337张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临时行驶车号牌,累积开放测试道路长度超过2300公里。

这些测试道路均具有一定的管控手段,以江苏为例,江苏省制定《江苏省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测试道路认定要求(试行)》对测试道路的环境条件和管控手段提出要求。

这是因为当前技术成熟度仍不允许智能网联汽车完全走上开放道路行驶,需要处在一个交通流、安全风险以及车辆自身均可管可控的半开放道路环境下进行测试验证。

因此,半开放道路测试验证是智能网联汽车从封闭测试场地驶向公共道路示范运行的必不可少的中间环节,有必要从公安交管的角度出发,制定半开放道路测试的标准规范,在安全可控的道路环境中分析评估车辆运行安全性和潜在交通影响,尽可能消除其走向公共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人身财产安全。

另外,新发布的《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中提到要完善实车道路测试的评价技术,《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中也明确指出,要制定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半开放道路测试技术条件标准。

因此拟制定本标准,从测试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半开放道路测试环境及其设施设置方面进行规范。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半开放道路测试环境的一般要求、道路要求、设施要求和交通干预要求。其中,一般要求主要为测试场地的布局规划、建设和改造原则等要求;道路要求主要包括道路总体要求、车道类型、交叉口类型、道路特征等要求;设施要求主要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照明设施、安全设施、加油站、充电站、停车场、限高限宽设施、公共汽电车站、网联通信设施、高精度定位设施、监控设施等要求;交通干预要求主要包括出入口设置、干预方法、预警方法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智能网联汽车半开放道路测试环境的设计、改造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