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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牙膏工业用单氟磷酸钠》由 TC63(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63SC1(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国家无机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2050-T-606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7-21
申报日期
2020-04-20
公示开始日期
2020-11-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0-11-20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71.060.50
71 化工技术
71.060 无机化学
71.060.50 盐
归口单位
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牙膏工业用单氟磷酸钠是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牙膏添加剂,是一种优良的防龋齿剂和牙齿脱敏剂,在牙膏中的质量分数为0.7%~0.8%。

单氟磷酸钠作为防龋病的添加剂,不仅对牙齿抗酸脱敏具有保健作用,而且还与牙釉质作用在牙釉质表面形成氟磷灰石,提高了牙釉质的硬度。

单氟磷酸钠中的氟较为稳定,一年内氟的保持在84.4%,有力确保防龋效果;其pH为5.5~6.5,呈中性;且与磨料兼容性好,这些优点决定了单氟磷酸钠非常适合作牙膏添加剂。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及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高档牙膏的需求量和产量不断地增大,随着国内外牙膏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国内主要的牙膏生产厂家均采用牙膏单氟磷酸钠为高档牙膏添加作为发展方向,对单氟磷酸钠的生产企业和牙膏生产企业对其标准内容提出新的要求,现行标准部分指标、试验方法以及储运等方面需要修订。

同时,根据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的要求,无机化工领域涉及的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7599-2011《化妆品用二氧化钛》、GB 24567-2009 《牙膏工业用单氟磷酸钠》、GB 24568-2009《牙膏工业用磷酸氢钙》)整合精简结论为整合,原强标通用的共性内容已整合提炼出来申报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化妆品(含口腔护理产品)用无机原料有害物质限量》,根据要求须同时将原强标修订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本次修订标准主要解决的问题为:1)按照强标清理整顿结论和新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化妆品(含口腔护理产品)用无机原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调整原标准中重金属、微生物等技术要求;2)修改部分指标项目名称;3)优化完善测定方法细节,提高分析结果的准确性与可操作性:氟含量的测定增加离子色谱法等;4)修改产品保质期;5)增加包装规格,满足客户的多种包装需求。

通过修订完善现行国家标准,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对接产需要求,减少贸易纠纷。

同时规范生产和市场销售,满足国内和国际市场需求,对提高牙膏工业用单氟磷酸钠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促进行业健康科学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牙膏工业用单氟磷酸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牙膏工业用单氟磷酸钠。该产品主要用作牙膏防龋剂、脱敏添加剂,也用于杀菌剂和防腐剂。 本标准中规定了牙膏工业用单氟磷酸钠的技术指标要求和分析方法,涉及单氟磷酸钠含量、结合氟、游离氟、总氟、水不溶物、pH、干燥减量等指标。试验方法根据指标要求进行修订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