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芦笋罐头质量通则》由 TC6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64SC2(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罐头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紫山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罐头工业协会等 。
67 食品技术 |
67.080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
67.080.20 蔬菜及其制品 |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其他国际标准:CODEX STAN 297。
采标中文名称:蔬菜罐头标准。
芦笋是一种营养价值和商业价值均较高的蔬菜,分为绿芦笋和白芦笋,绿芦笋我国年产量约为50万吨,主要应用于鲜销,较少加工成罐头。
全国白芦笋种植面积约为6.7万亩,年产白芦笋约10万吨,罐头加工主要采用白芦笋,2017年我国共出口芦笋罐头5.55万吨,同比增长16.02%,出口额1.38亿美元,同比增长3.49%。
我国是世界上主要的芦笋罐头生产国家,目前国内芦笋罐头加工企业共计约三十余家,年加工生产能力在10万吨以上,芦笋罐头一直是我国出口罐头中的重要品种,主要出口国家有西班牙、德国、荷兰及法国等,一直以来在国际市场上占有率达70%以上。
GB/T 13208-2008《芦笋罐头》发布实施至今已12年,在这期间,芦笋罐头行业得到了有效的推动,产品质量也得到了保证,但随着行业工艺技术进步、产品质量提升、国外市场的快速发展,标准已不再适应行业的要求。
同时,原版标准非等效采用的CODEX STAN 56芦笋罐头已被CODEX STAN 297-2015蔬菜罐头取代,并进行了提升。
因此,为适应国内外行业发展,顺应我国消费品质量提升政策,亟需对2008版标准进行修订,与国际要求接轨,以标准升级带动产品质量升级。
本次标准修订主要解决标准老化的问题,删除与食品安全标准重叠的内容,对技术要求、产品缺陷等进行更新,突出产品质量指标的先进性,进一步提升行业的综合竞争力,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本标准规定了芦笋罐头产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及代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符合芦笋特性的各品种芦笋的嫩芽茎(去皮或不去皮)为主要原料,以水、氯化钠等为辅料,经清洗、装罐、杀菌加工而制成的罐藏食品。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感官要求(色泽、滋味气味、组织形态、杂质)、理化要求(固形物含量、可溶性固形物含量、pH)及相应的检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