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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服务规范》由 TC269(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专业委员会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4964-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2-24
申报日期
2020-04-13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8-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1
标准类别
其他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99
65 农业
65.020 农业和林业
65.020.99 有关农业和林业的其他标准
归口单位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2019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24个部门和单位印发《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中提到“鼓励企业利用产地现有常温仓储设施改造或就近新建产后预冷、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开展分拣、包装等流通加工业务”。

2019年1月,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印发《多渠道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营销渠道实施方案》中提到“补齐‘最先一公里’冷链物流短板,延长农产品货架期,提高错峰销售能力。

” 针对农产品产地面临的问题,多部委都发布了相关的政策支持和指导。

由于农产品产地预冷、分级、储藏保鲜的设施设备和管理规范的缺乏,导致很多从事相关产业的企业在整个物流过程中无法保障农产品的品质和货架期,特别是蔬菜水果,导致产品进入超市、批发市场中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来进行品质检测和残次品的处理,同时进入超市后的货架期也无法保证较长时间。

通过预冷处理过的农产品可以延长货架期、延伸销售半径、控制损耗,提高收益,同时可以降低冷藏车、冷库等设施设备的能耗,对于冷链物流企业来说,可以降低企业自我的运营成本。

面对高于发达国家的损耗率及我国现有居民对高质量生活水平的需求,及时完善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相关设施设备和管理规范是必要的。

基于此,本标准对现行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服务提出相关要求,对规范农产品采后处理、预冷方式、常见农产品预冷温度和储藏等提供依据和支持。

2019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24个部门和单位印发《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中提到“鼓励企业利用产地现有常温仓储设施改造或就近新建产后预冷、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开展分拣、包装等流通加工业务”。

2019年1月,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印发《多渠道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营销渠道实施方案》中提到“补齐‘最先一公里’冷链物流短板,延长农产品货架期,提高错峰销售能力。

”针对农产品产地面临的问题,多部位都发布了相关的政策支持和指导。

由于农产品产地预冷、分级、储藏保鲜的设施设备和管理规范的缺乏,导致很多从事相关产业的企业在整个物流过程中无法保障农产品的品质和货架期,特别是蔬菜水果,导致流通进入超市、批发市场中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来进行品质检测和残次品的处理,同时进入超市后的货架期也无法保证较长时间。

通过预冷处理过的农产品可以延长货架期、延伸销售半径、控制损耗,提高收益,同时可以降低冷链能耗,对于冷链物流企业来说,可以降低企业自我的运营成本。

面对高于发达国家的损耗率及我国现有居民对高质量生活水平的需求,及时完善农产品产地端冷链物流相关设施设备和管理规范是必要的。

基于此,本标准将按照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理,对现行农产品产地端冷链物流运作提出相关要求,对规范农产品采后处理和储藏提供依据和支持。

2019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24个部门和单位印发《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中提到“鼓励企业利用产地现有常温仓储设施改造或就近新建产后预冷、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开展分拣、包装等流通加工业务”。

2019年1月,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印发《多渠道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营销渠道实施方案》中提到“补齐‘最先一公里’冷链物流短板,延长农产品货架期,提高错峰销售能力。

”针对农产品产地面临的问题,多部位都发布了相关的政策支持和指导。

面对高于发达国家的损耗率及我国现有居民对高质量生活水平的需求,及时完善农产品产地端冷链物流相关设施设备和管理规范是必要的。

基于此,本标准将按照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理,对现行农产品产地端冷链物流运作提出相关要求,对规范农产品采后处理和储藏提供依据和支持。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农产品在基本要求、设施设备、采收、预冷、分级、包装、仓储、追溯等冷链物流各环节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