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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海绵城市建设用雨水预处理技术要求》由 TC453(全国建筑节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中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3553-T-333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8-24
申报日期
2020-04-08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1-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1-29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40.8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91.140.80 排水系统
归口单位
全国建筑节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建筑节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新的地表排水管控理念(海绵城市)是通过蓝、绿、灰相结的地表排水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的韧性。

近年来除了城市内涝,融雪及地表排水径流中的初期地表排水污染问题也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在融雪或降雨下,地表径流冲刷城市地面,使排出的初期地表径流水中含有大量的污染物。

若将这部分地表径流水直接排放或使用,可能会加重地表水、收纳水体以及使用器具的污染或损坏。

随着我国对城市地表排水管控以及海绵城市的全面推广与实践,发现可以采用雨水预处理设施来实现对初期地表排水污染的治理,从国内外的研究数据看,该设施可以对SS、重金属、COD、TP、TN均有一定程度的去除效果。

目前国内外采用比较多的绿色雨水预处理设施为:绿色屋面、植草沟、生物滞留设施、人工湿地等。

但在工程实践中,我们也发现目前对于这些设施的标准规定几乎没有,特别是为满足初期地表排水预处理效果的技术要求没有,如绿色屋面的植物、土壤对处理效果 的影响;水在植草沟内的停留时间和它的长度都会对SS、重金属等处理影响比较大;而影响地表排水在生物缓冲带及滞留设施的处理效果多是植被、结构尺寸以及污染物的特征等。

海绵城市建设用雨水预处理设施不但可以直接收纳、贮蓄初期地表径流水,同时也可作为城市地表水收集利用系统中的预处理设施,其对应水质的优化可以大大节约后续水处理的成本。

在目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与抗灾防灾的大趋势下,急需编制这本规范来指导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运维单位更好地运用这些技术,从而引领整个行业的发展,提高我国城市防涝能力,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美化城市景观。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与小区、公园、城市公共道路、公共停车场、工业园区项目中海绵城市建设中的雨水预处理设施。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地表径流绿色设施的术语、定义、通则、设施的尺寸、结构、水力负荷、材料种类、监测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