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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114SC32(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节能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20205232-Q-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2020-12-24
公示开始日期
2020-10-29
公示截止日期
2020-11-28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2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节能分会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本标准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3500kg的燃用汽油和柴油的商用车辆,包括货车、半挂牵引车、客车、自卸汽车和城市客车。主要技术变化包括:将燃料消耗量测定方式变更为按照GB/T 27840—XXXX测定的综合工况(CHTC)进行;加严了货车、半挂牵引车、客车、自卸汽车和城市客车等各车型燃料消耗量的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