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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由 TC351(全国公共安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351SC1(全国公共安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安全管理体系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特种设备监测研究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毕赛特安全技术研究所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3257-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8-24
申报日期
2020-03-26
公示开始日期
2020-11-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0-11-20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2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200 事故和灾害控制
归口单位
全国公共安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公共安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安全管理体系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目前,公共安全管理及其标准化工作已经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正在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的手段来提升自身公共安全管理的水平。

2020年初突发并流行多国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事件更加凸显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一是缺少统一的、系统的、完整的、标准化的安全管理体系;二是缺少针对安全事件在事前、事中的管理体系化标准;三是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后的协调与应对机制不完善。

与公共安全管理相关的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在话语体系、研究对象、适用范围等方面还没有取得比较一致的意见,不同的行业与研究领域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对话和合作平台。

因此,为了促进我国安全管理更加科学、高效和有序,整体提升我国公共安全管理治理能力,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填补安全管理的漏洞,预防和减少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大力开展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化工作并建立健全我国安全管理体系意义非常重大。

本标准提出了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性和通用性要求,是指导各行业、专业领域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性、指南性和技术性标准的纲领性文件。

本标准为在我国总体形成科学、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了一个顶层设计的总体框架。

本标准还有利于统一、规范我国安全管理体系相关内容,使组织建立完善的、合规的安全管理体系。

按照本标准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能使组织有效控制其风险并改进其安全绩效。

在发挥其实际应用价值的同时,使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成为支撑和建设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部分。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但不限于如下方面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生产安全、社区安全、功能区安全、公共场所安全、校园安全、交通安全、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等领域。本标准规定了对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旨在使组织能够控制风险并改进安全绩效。本标准能够指导各具体的行业、专业领域制定更为详细的安全管理体系标准。 本标准通过制定安全方针目标、风险评估和措施策划,执行对策划的运行,分析评价、绩效考核,持续改进,形成循环来实现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转;通过组织及环境、领导力和全员参与、安全责任等对过程的支持来确保对上述循环的有力支撑。本标准力求内容明确清楚、语言简洁清晰易懂,以使其具备足够的可执行性。 本标准基于安全管理系统给出了完整的体系化的要求。增强了对领导力与各层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强调全员参与和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提出安全投入、专家介入、高科技分析应用的必要性;给出了风险识别分析评价、分级管理处置、安全告知预警、应急准备响应、事件管理、追溯评价、大数据全面分析等要求。可以说,本标准在技术方面与同类型标准相比较有非常显著的高度和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