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纺织品 多环芳烃的测定》由 TC209(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09SC1(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理工大学等 。
| 59 纺织和皮革技术 |
| 59.080 纺织产品 |
| 59.080.01 纺织产品综合 |
多环芳烃( 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简称PAH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苯环稠合在一起的一系列烃类化合物及其衍生物,环上也可有短的烷基或环烷基取代基。
包括萘、蒽、菲、芘等150多种碳氢化合物的总称,是一类化学致癌物质和环境污染物,具有生物难降解性和累积性,是世界公认的持久性难降解半挥发性、致畸变和致突变污染物。
到目前为止,各国家地区针对多环芳香烃(PAH)的法规要求主要有:欧盟76/769/EEC,2005/69/EC,REACH法规SVHC清单;美国EPA METHOD 8275A;中国GB/T 28189-2011;德国GS认证、LFGB,还有OEKO-TEX-100标准。
欧盟2005/69/EC指令限制的多环芳烃共8种,其中6种与美国EPA列管的16种多环芳烃相同,REACH法规也将8种多环芳烃列入SVHC 物质清单。
德国于2008年首次发布ZEK 01-08检测16种PAH,我国于2011年发布的GB/T 28189-2011检测16种PAH,德国于2014年发布AfPS GS2014:01PAK,检测的PAH增加到18种。
国际纺织品生态学研究与检测协会2013年发布的OEKO-TEX-100标准在原来16项PAH的基础上新增了8种多环芳烃,至此需要检测的多环芳烃数量增加到24种,其中婴幼儿产品中的部分多环芳烃含量小于0.5 mg/kg,24种多环芳烃含量总和小于5 mg/kg,其他产品中的部分多环芳烃含量小于1 mg/kg,24种多环芳烃含量总和小于10 mg/kg,该标准2019年4月1日实施。
近期,欧盟委员会发布新规(EU)2018/1513,对欧盟REACH法规(EC)No1907/2006附录XVII中被归类为致癌、致基因突变、致生殖毒性(CMR)1A类和1B类物质,对涉及服装及相关配饰、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产品的限制物质清单作出了规定,将服装、纺织品及附件中8种多环芳烃的管控增加到附录XVII第72条,规定了每种多环芳烃含量小于1 mg/kg,该法规将在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
鉴于法规及行业限定的多环芳烃类化合物增加至24种,为提升标准的适用性,满足生态纺织品的检测需求,继续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原理:采用正己烷+丙酮或其他合适溶剂超声波提取样品中多环芳烃,过滤,定容后,用气相色谱-质谱仪测定,外标法定量。 主要拟修订内容如下: 1、增加了多环芳烃的检测项目,从GB/T 28189-2011的16种增加到现在的24种,即增加了苯并[j]荧蒽(Benzo[j]fluoranthene)、苯并[e]芘(Benzo[e]pyrene)、二苯并[a,e]芘(Dibenzo[a,e]pyrene)、二苯并[a,h]芘(Dibenzo[a,h]pyrene )、二苯并[a,i]芘(Dibenzo[a,i]pyrene )、二苯并[a,l]芘Dibenzo[a,l]pyrene、1-甲基芘(1-Methylpyrene)和环戊烯(C,D)芘 (Cyclopenta[c,d]pyrene)等8种多环芳烃。 2、将色谱柱由DB-5MS,30 m×0.25 mm(内径)×0.25μm(膜厚)更改为DM-PAH,30 m×0.25 mm(内径)×0.25μm(膜厚)。 3、将样品净化洗脱溶剂改为正己烷 + 丙酮(2 + 3,v/v)。 4、将样品净化步骤示例改为资料性附录。 5、将24种多环芳烃的GC-MS 检测试验参数和气相色谱-质谱选择离子总离子流色谱图改为资料性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