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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生产设备运行绩效评价》由 TC573(全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清华大学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1171-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4-30
申报日期
2020-03-02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1-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1-29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归口单位
全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副归口单位
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生产设备是制造业的基本要素,是企业最核心的资产,是企业生产力的重要体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从生产设备管理侧出发,提高生产设备运行管理水平。

目前全国已有千万级别的生产设备围绕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四个主要方面提升新型管理能力,推动生产设备的远程监控、智能运维、预测性维护等新模式蓬勃发展。

虽然我国推动生产设备管理能力提升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企业生产设备管理能力不强、方法路径不清、管理价值成效难以衡量等痛点问题,严重制约了企业推进两化融合、加速数字化转型的相关工作。

因此,亟需研究制定一套生产设备运行绩效评价标准规范,以生产设备运行绩效评价为抓手,明确价值效益、锁定提升路径,引导企业推动生产设备管理高效化、科学推进生产设备使用智能化,保障两化融合条件下生产设备的高效、稳定、智能运行,进而提高企业可持续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是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之一,遵循《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要求》(GB/T 23001-2017),依据设备设施和评估诊断的通用要求,提出了生产设备管理水平与绩效评价的基本原则,从基础保障、运行管理、维修维护、效益产出等维度出发构建了生产设备运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规定了评价方法和实施路径。 本标准规定的评估指标和方法是通用的,适用于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拥有和使用生产设备的企业,也可为生产设备制造商、供应商和运行维护服务商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