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港口船岸连接 第3部分:低压岸电连接系统 一般要求》由 TC531(全国船舶电气及电子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531SC1(全国船舶电气及电子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船舶电气设备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 、南瑞集团 。
47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 |
47.020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综合 |
47.020.60 船舶和海上构筑物用电气设备 |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IEEE AFDIS 80005-3。
采标中文名称:港口船岸连接 第3部分:低压岸电连接系统 一般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保护生态环境迫在眉睫,为控制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提高空气质量,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是一项有效的船舶大气污染控制技术,也是“十三五”期间我国重点推广的港口船舶污染物控制措施。
将船舶用负载连接于岸电配电系统,岸电连接系统的设计必须满足各种用电负载的特殊要求,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无损。
船上和岸上的低压岸电系统包括低压岸电配电系统、船岸连接和接口设备、变压器/电抗器、半导体/旋转变流器、船舶配电系统,以及保护、监控、联锁和功率管理系统等。
本项目通过采标IEC/IEEE AFDIS 80005-3,开展低压岸电连接系统一般要求的标准编制,统一低压岸电连接系统的电压频率、岸电质量、岸电装置、船岸连接和接口设备等要求,健全完善船舶工业标准体系。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船上和岸上的低压岸电系统的一般要求,包括低压岸电配电系统、船岸连接和接口设备、变压器/电抗器、半导体/旋转变流器、船舶配电系统,以及保护、监控、联锁和功率管理系统。本标准适用于低压岸电连接系统的设计、安装和试验,本标准不适用于入坞期间的供电,比如坞修及其他维修和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