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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由 464(国家药监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0643-T-464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4-30
申报日期
2020-02-25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1-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1-29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6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60 治疗设备
归口单位
国家药监局
执行单位
国家药监局
主管部门
国家药监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本专用标准的目标是为了建立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的基本性能指标要求,以确保该类激光产品的使用安全。

现行标准于2005年7月1日起实施,标准所涉及的许多标准目前已废止或更换。

另外,根据国标委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的要求,对同类别的产品标准进行整合,为此,对现有标准GB 11748-2005进行修订,并整合YY 0844-2011标准的要求,明确术语定义、修订性能指标、优化试验方法对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的标准化生产及安全使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本标准规定了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的基本参数和产品组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标志标签、包装等要求。本标准代替了GB 11748-2005《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与GB 11748-200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5版的第1章);——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5版的第2章);——修改了属于和定义(见第3章,2005版的第3章);——修改了产品组成和基本参数(见第4章,2005版的第4章);——修改了“激光模式”(见5.2.2,2005版的5.2.2);——增加了“激光的输出方式及其时间特性”(见5.2.3);——增加了“激光脉冲(串)终端输出能量和功率”(见5.2.4);——修改了“激光终端输出功率不稳定度”(见5.2.5,2005版的5.4);——修改了“激光终端输出功率复现性”(见5.2.6,2005版的5.5);——增加了“激光终端发散角和焦(光)斑直径”(见5.2.7);——修改了“瞄准系统”(见5.3,2005版的5.6.4);——修改了“导光系统”(见5.4,2005版的5.6.1-5.6.3);——增加了“输出附件”(见5.6);——修改了“外观”(见5.7,2005版的5.9);——增加了“激光防护镜”(见5.8);——增加了“脚踏开关”(见5.9);——修改了“安全”(见5.10,2005版的5.10);——修改了“环境适应性”(见5.11,2005版的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