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眼科光学 接触镜 第8部分:有效期的确定》由 464(国家药监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1987:2012。
采标中文名称:眼科光学 接触镜 第8部分:有效期的确定。
本标准适用于接触镜产品,本标准规定了一种评价接触镜产品有效期的试验方法。本标准代替GB/T 11417.8-2012《眼科光学 接触镜 第8部分:有效期的确定》,与GB/T 11417.8-201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2,2012年版的2);——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3);——修改了“原理”(见4,2012年版的3);——增加了“通用要求”(见5);——修改了“测试溶液”(见6,2012年版的4);——修改了“试验装置”(见7,2012年版的5);——修改了“测试样品”(见8,2012年版的6);——修改了“试验步骤”(见9,2012年版的7);——修改了“试验报告”(见11,2012年版的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