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政务信息系统质量管理 第1部分:要求》由 TC83(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新国信软件评测技术有限公司(国家电子政务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020 信息技术(IT)综合 |
本部分规定了政务信息系统的总体质量管理要求以及建设方、开发方、服务方和使用方在开发建设和运行管理政务信息系统的相关质量要求。其中,建设方质量要求涵盖系统规划、建设、监督三个关键环节;开发方的质量要求涵盖提供政务信息系统相关硬件设备、数据、应用软件的成型产品或定制化产品,以及系统集成的机构,并针对部分类别机构提出特殊要求;服务方的质量要求涵盖提供政务信息系统相关基础设施、云服务、咨询、监理、测评、运维、运营服务的机构,并针对部分类别机构提出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