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自行车 照明和回复反射装置 第4部分: 自行车转动供电的照明系统》由 TC155(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嘉兴星程电子有限公司 、上海协典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43.150 自行车 |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6742-4:2015(E)。
采标中文名称:自行车 照明和回复反射装置 第4部分: 自行车转动供电的照明系统。
自行车照明装置是自行车夜间行驶的重要部件之一,其光学要求和照明方式以及色度直接影响骑行者夜间骑行的安全。
本标准制定等同采用ISO 6742-4:2015《自行车 照明和反射装置 第4部分:自行车转动供电的照明系统》,其目的使我国自行车照明产品标准水平与国际接轨。
本标准的制定,明确了自行车供电的照明装置(使用轮毂或摩擦发电机的照明装置)的要求,规范了自行车供电的照明装置的测试方法,对提高我国自行车供电的照明装置的产品质量,提升自行车供电的照明装置的产品档次将有重大意义。
本部分适用于在公共道路上使用的自行车,特别是符合GB 3565.2与GB 14746的两轮自行车用和GB 17761电动自行车用照明装置。 本部分规定了由自行车转动供电的照明系统的要求和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符合GB/T 31887.1的光设备。照明系统包括照明装置和由自行车转动提供的电源,诸如发电机。 本部分的主要技术内容有灯具和可交换发电机系统的要求和测试方法,灯具和专用发电机的要求、安全规则和测试方法,照明系统和负载的通用规则和测试方法,说明书要求、标志规则和耐久性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