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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信息技术 学习、教育和培训 中小学生信息素养评价指标描述框架》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8SC36(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教育技术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中央电教馆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福建省华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邮电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3222-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8-24
申报日期
2019-12-04
公示开始日期
2020-11-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0-11-20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99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35.240.99 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用
归口单位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教育技术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信息素养是21世纪能力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信息社会,信息素养指标不仅是信息素养教育的重要依据,更是判断人们信息素养水平的重要尺度,信息素养已经成为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必备素质。

信息素养评估是依据一定的目的和标准,采用科学的态度与方法,对个人或组织等进行的综合信息能力的考察过程。

信息素养评价研究是信息素养理论研究深化发展的必然方向,也是其理论研究成果具体化并应用于教育实践的必经途径,可以为信息素养发展程度的评估、信息素养教育目标的设定和实施方法的确定提供可操作的标准和基本依据,通过评价不断完善信息素养的教育和培养途径,最终提高受教育者的信息素养水平。

研究和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中小学生信息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对于准确评估我国中小学生的信息素养水平,科学指导我国基础教育领域信息素养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中小学生信息素养评价指标标准主要研究制定一种以普遍适用的核心指标为基础的中小学生信息素养评估指标体系,为我国基础教育中的信息素养教育发展与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水平监测提供数据采集依据、绩效评估参照和决策支持服务。 中小学生信息素养评价指标标准将制定中小学生信息素养评价指标体系框架模型,从信息意识与思维能力、信息科学知识、信息技术与产品应用能力、信息伦理道德四个维度制定适合各级各类学校和地区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