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输转装备通用技术条件》由 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3SC5(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器具、配件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消防救援局。
主要起草单位 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等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220 消防 |
| 13.220.10 灭火 |
我国是化学工业品生产大国,化学工业总量占全球的33.2%。
然而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中火灾、爆炸、泄漏等灾害事故输了一直举高局不下。
重特大化学事故往往造成众多的人员伤亡、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对社会的稳定构成极大的威胁。
据统计,2018年全国共发生化工事故176起、死亡223人。
随着化工行业的快速发展,重特大化学事故的发生频率还将逐年上升。
由于超过65%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都会发生泄漏,应急处置时需要将事故车辆、储罐等剩余化学品进行输转倒灌,防止更为严重衍生事故发生。
输转器具包括输转泵、空气填充器具等10余类。
由于输转作业因其高危性、不确定性,需专业人员现场指导方可实施,因此对输转器材产品性能提出了十分高的要求。
然而,国内目前仅有GB/T 29176-2012《消防应急救援 通则》对应急救援中相关技术要求做出了总的规定,但未涉及相关产品,消防输转装备行业面临生产无序恶性竞争、质量鱼龙混杂优劣各异的窘境,主要表现在:一、无法保证产品安全、环保及可靠的相关性能,无法对生产企业的正确指引;二、使用及质量监督缺少技术依据。
为使我国消防输转装备的生产、使用和管理得到有序的控制,更好地提升和规范消防输转装备产品性能和质量,有必要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
范围:适用于消防队员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其他应急救援工作中使用的输转装备。 主要技术内容:1)消防输转装备的术语与定义;2)输转装备的型式和规格、型号编制;3)输转装备的技术要求;4)用于测定输转装备的技术要求的相应试验方法;5)输转装备的检验规则;6)输转装备的标志、包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