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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固定式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设备》由 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3SC2(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消防救援局

主要起草单位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0622-T-450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4-30
申报日期
2019-11-15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1-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1-29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220.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220 消防
13.220.20 防火
归口单位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消防救援局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7076-5:2014。

采标中文名称:火灾防护-泡沫灭火系统-第5部分 压缩空气灭火设备。

目的意义

在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随着新能源、新型建筑、新兴产业等的快速发展,各种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不断涌现和大量投入使用,火灾变得越来越复杂,火灾防控难度越来越大,尤其是在特高压输电工程、交通隧道、石化储罐、汽车库等场所或领域的火灾防控形势日益突出,重特大火灾时有发生,暴露出现有的灭火技术及装置越来越难以满足日益复杂的火灾形势,因此当前急需新型灭火技术产品。

作为近年来逐渐得到发展的一种新型灭火技术,压缩空气泡沫灭火技术以其诸多特点和优势,在许多典型场所的灭火防护应用中均显现出极大的应用潜力。

具体而言,与传统负压吸气式泡沫灭火技术相比,正压产生方式的压缩空气泡沫灭火技术的典型特点是:(1)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产生在前端,而非末端的泡沫喷头等泡沫产生装置,可以避免传统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因吸入泡沫产生装置周围的高温烟气而降低泡沫质量的问题,确保了产生高质量、高效率的灭火泡沫,保证了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弥补了现有固定灭火系统的不足;(2)产生的压缩空气泡沫具有泡沫结构更细腻、均匀,泡沫稳定性更高等特点,可长时间堆积覆盖在保护对象的表面,从而大大提高了系统的灭火效能,并拓宽了系统的应用范围,譬如可以有效扑灭具有A、B类混合火特征的汽车火灾,具备在汽车库、交通隧道、石油化工、货架仓库等应用的潜力;(3)在管路中输送的是密度小、质量轻的带压泡沫,这既大大降低了系统的压力损失,增加了泡沫水平和垂直输送距离,又可以有效解决用于油罐液下喷射时的高背压问题,因此具备在石化储罐、高层建筑等典型场所应用的可行性;(4)具有发泡倍数及状态可调的特点,可根据不同的应用对象,选择最适宜的泡沫状态。

由此可见,压缩空气泡沫灭火技术所具备的这些独特技术优势,为其在特高压输电工程、汽车库、交通隧道、石化储罐、货架仓库等领域和场所的广泛应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但是,根据目前固定式压缩空气泡沫灭火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现状来看,尚存在以下问题: (1)固定式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设备与现有低、中、高倍泡沫灭火系统在泡沫产生原理、技术特点、核心组件等方面均显著不同,现有泡沫灭火系统标准无法涵盖该类新技术产品。

(2)我国至今尚未制定出固定式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设备标准,国内企业均按照自己的企业标准研发生产,多数企业标准制定的内容比较简单,故导致市场上的产品种类多、规格不一、质量参差不齐,无法保证产品性能质量,同时也难以充分发挥该技术的优势特点。

(3)由于缺乏固定式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设备产品标准,新型灭火技术产品无法推广应用并提升典型场所火灾防控能力。

在国外,目前约有6家企业生产固定式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设备产品,并在飞机库、油浸变压器、公路隧道、石化储罐等典型场所进行了工程示范。

在国内,目前约有5家企业生产该类产品,并且先后针对汽车库、公路隧道、铁路隧道、特高压换流变压器等领域和场所开展了实体火试验,形成了一系列产品样机。

但是,由于缺少产品标准,因此导致新型灭火产品无法广泛推广应用,并提升典型场所火灾防控能力。

综上所述,目前有必要制定国家标准,对该产品的性能要求等做出相应的规定,统一对此类消防产品灭火效能和系统可靠性的技术要求,进一步促进此类技术产品的发展和应用,有效满足特高压输电工程、交通隧道、石化储罐、汽车库等场所或领域火灾防控对新型灭火技术产品的需求,为“一带一路”、“西电东输”等国家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支撑。

并且,标准制订后,可对固定式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设备的部件、技术参数和灭火性能等要求进行统一规定,从而有利于产品质量提高、性能稳定和质量把关,保证该产品在消防灭火中切实有效的发挥作用,增强与国际同类产品的竞争力。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式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设备。 (二)主要技术内容 包括: (1)术语和定义; (2)缩写术语; (3)要求,包括强制要求、一般要求、系统操作和控制要求; (4)试验方法,包括总则、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试验、泡沫性能试验、压缩空气泡沫施放装置、压缩空气泡沫产生和比例混合器、盐雾腐蚀、热冲击等试验方法; (5)检验规则; (6)数据,包括操作说明、服务和维护说明、故障原因和纠正措施; (7)标志。 详见标准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