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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固定式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设备》由 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3SC2(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消防救援局

主要起草单位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0622-T-450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4-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1-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1-29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220.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220 消防
13.220.20 防火
归口单位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消防救援局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7076-5:2014。

采标中文名称:火灾防护-泡沫灭火系统-第5部分 压缩空气灭火设备。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式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设备。 (二)主要技术内容 包括: (1)术语和定义; (2)缩写术语; (3)要求,包括强制要求、一般要求、系统操作和控制要求; (4)试验方法,包括总则、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试验、泡沫性能试验、压缩空气泡沫施放装置、压缩空气泡沫产生和比例混合器、盐雾腐蚀、热冲击等试验方法; (5)检验规则; (6)数据,包括操作说明、服务和维护说明、故障原因和纠正措施; (7)标志。 详见标准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