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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城市综合管廊标识设置规范》由 TC59(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中建三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光谷标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3923-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1-19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8-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1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80.01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80 图形符号
01.080.01 图形符号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城市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建造的,集电力、通讯、燃气、供热、给排水等各种工程管线于一体,设有专门的检修口、吊装口和监测系统,并实施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隧道空间。

我国的地下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始于1958年,2011-2017年我国的综合管廊建设呈现蓬勃发展的趋势,从建设规模和建设水平来看,已经超越了欧美发达国家。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8月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正式提出全面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理念水平的地下城市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

目前我国城市综合管廊建设相关国家标准有GB 50838-2015《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和GB 50289-201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但针对城市综合管廊的标识系统设置,目前尚未制定相关国家标准,GB 50838-2015仅在第7.7条简单提及需设置标识系统,但并未提出如何设置及具体设置要求,致使各地的综合管廊建设和应用过程中,出现了管廊标识缺失或设置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给管廊的运行、维护、管理造成了极大的不便,也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因此急需制定《城市综合管廊标识设置规范》国家标准。

该标准拟结合管廊出入口、投料口、逃生口、转换厅、设备用房及控制中心等功能区域,对安全标识标志、职业健康标识标志、环境保护标识标志、设备设施标识标志、公共信息标识标志、检修作业过程标识标志六大类标识的设置原则及设置要求进行规定。

该标准的制定,将为管廊标识系统的设置提供依据,从而规范管廊标识系统,提高管廊的运行维护效率,为管廊的安全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拟规范综合管廊的标识及其设置要求,以满足管廊工程建设、运行和维护的需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综合管廊工程。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通用设置要求、现场设置要求、工程交接验收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