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取水定额 第16部分:电解铝生产》由 TC442(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60 水质 |
13.060.25 工业用水 |
我国电解铝工业在改革开放的四十年里,产量增长了122倍,占全球总产量57.2%,电流突破了600kA,把电解铝技术不断推向世界的顶峰。
《取水定额第16 部分:电解铝生产》的发布,将国家发改委2007年10月公布的“铝行业准入条件”中规定的,新建电解铝生产系统新水消耗由7t/t-AI降至3.0t/t-AI以下、现有电解铝生产系统新水消耗由7.5t/t-AI降至4.0t/t-AI以下。
取水定额指标既要来源于企业取水、用水、节水的管理和技术的现实状况,又要高于企业的现实水平。
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推进和电解铝用水水平的提高,电解铝生产的取水定额无论是现有还是新建,用水定额指标已不具备先进性,不能适用于生产管理。
按照2017年全年生产3666万吨电解铝计算,吨铝节约1.0吨水,全年就节约3666万吨水。
当前的指标特别是针对电解铝这一产能过剩行业的新增项目,不具有强化水资源的刚性约束,为了督促企业提高水利用率,急需修订行业取水定额标准。
行业取水定额标准的修订可以促进电解铝生产企业节水和技术进步,电解铝取水定额指标要有一定的超前性,不仅代表行业的平均水平,更要反映先进企业的用水水平,同时考虑节水设备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
解决水资源供需缺口的主要途径之一是节约用水,而实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是节约用水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
因此,科学、合理、准确地制定电解铝生产取水定额,对于促进电解铝企业节水技术进步,不断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和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国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建设节水型社会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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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解铝行业电解铝生产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及取水量定额等,适用于现有和新建电解铝生产企业取水量的管理。 主要技术内容:修订了GB/T 18916.16-2014《取水定额 第16 部分:电解铝生产》中现有企业、新建企业及先进企业的取水定额,考虑实际情况下,合理地对取水定额数据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