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声学 噪声烦恼度的评价和预测》由 TC17(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科学院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大学浙江科技学院同济大学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西北工业大学上海市环科院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0656-T-491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4-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8-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1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17.140.01;17.140.99
17 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
17.140 声学和声学测量
17.140.01 声学测量和噪声抑制综合
17.140.99 有关声学的其他标准
归口单位
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科学院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噪声烦恼度,即噪声引起的人体主观烦恼度,是制定环境噪声标准的重要依据。

噪声烦恼度一般可通过现场调查或实验室主观评价确定。

噪声烦恼度的现场调查已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声学 应用社会调查和社会声学调查评价噪声烦恼度》(GB/Z 21233-2007),其对社会声学调查的调查内容、调查问卷的基本问题等作出了技术性指导,但未对社会声学调查的细节、数据处理方法和结果表述等作出规定。

噪声烦恼度的实验室主观评价则还未见相关标准规范,实际工作中不同研究者采用的方法迥异,结果之间无法进行有效地比较。

因此,有必要对噪声烦恼度的评价方法(含现场调查和实验室主观评价)制定统一的标准规范。

同时,噪声烦恼度的预测在环境噪声研究、管理、执法等实际工作中也有重要意义。

现有噪声烦恼度预测模型可分为不区分噪声类型的通用模型和适用于特定噪声类型的拟合模型,为规范噪声烦恼度的预测,有必要制定统一标准规范。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噪声烦恼度的评价(含现场调查和实验室评价)和预测方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 噪声烦恼度的现场调查法 包括现场声学测量、声环境信息获取、调查问卷设计、现场调查技术规范、数据处理方法、调查结果的表述等。 2. 噪声烦恼度的实验室评价法 包括声样本的采集及回放、实验室要求、实验被试要求、问卷设计、实验后面谈、数据处理方法、实验结果的表述等。 3. 噪声烦恼度的预测方法 本标准所规定的现场调查方法仅适用于获取在“家中”有关噪声烦恼度的数据,而不适用于在娱乐场所、工作场所或者车辆内部等处获取环境噪声烦恼度数据;实验室主观评价方法则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