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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台式乌龙茶》由 424-35(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农林大学台湾茶叶学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漳平市农业农村局福建漳平台品茶叶有限公司福建漳平鸿鼎农场开发有限公司台湾大同茶业有限公司福建漳平九德茶业有限公司福州文武雪峰农场有限公司云南腾冲极边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3443-T-42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12-25
申报日期
2019-09-16
公示开始日期
2019-12-05
公示截止日期
2019-12-12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140.10
67 食品技术
67.140 茶、咖啡、可可
67.140.10 茶
归口单位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行单位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纵观闽台发展史,福建与台湾血脉相连,地理位置相似,语言、习俗、习惯相近,两岸农作物类型、栽培技术、耕作制度基本相同,茶业合作历史更是源远流长。

200 多年前,福建先祖将当地的茶树品种、种植技术、制茶技艺输入台湾,从而开创了台茶的种植先河。

经过长时期的努力,两岸茶人不断地革新技术,利用新工艺、新科技赋予了闽台茶叶自有的特色。

随着两岸人民的交流和开拓创新,两岸茶产业合作成效显著,逐渐发展成大陆特别是福建等省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

近年来,在“海西建设”、“一带一路”和国家自贸区战略指引下,两岸茶产业的交流合作更加深入,不断有台商来大陆地投资茶叶企业,同时引入了台湾乌龙茶品种,充实大陆茶树种质资源;随着台式制茶机的引入和改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大陆乌龙茶的生产效率;福建和云南等省借鉴台湾的茶叶产品结构,引进台茶工艺,增加了产品种类。

两岸的经贸合作,台商也受益匪浅,台企占领了茶业价值链高端环节,如茶叶深加工、茶叶营销等;另外,台湾因地域狭小,资源有限,难以大规模经营,台湾将产业部门或生产环节转移到福建,能够保证台茶的可持续发展。

由此可见,两岸乌龙茶产业结构具有高度互补性,加强区域间的产业合作是大势所趋。

福建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两岸应加强开展标准合作,完善标准合作的平台,因此开展两岸茶产业标准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对于两岸农业“发挥优势、合作双赢、促进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近20年来,台式乌龙茶在福建省、广东省、云南省等都有大面积引种栽培和加工,面积约达到7万亩以上,实现了海峡两岸茶产业的深入融合。

特别是福建省漳平市永福镇是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核心区,因永福镇纬度、山地气候、产业与台湾阿里山相近,被台商誉为“大陆阿里山”,是大陆最大的台式乌龙茶种植区。

有台湾茶叶企业50多家,种植台湾高山乌龙茶近5万亩、年产茶3000多吨、年产值6亿多元。

但国内现行相关乌龙茶标准体系中,标准内容无法满足台式乌龙茶的产品特点,造成了生产加工以及贸易企业无标可依的现状。

2015年我国茶叶进口海关统计,从台湾进口乌龙茶2138.664吨,进口额2550万美元,这些进口的台湾乌龙茶也因为两岸标准不一样造成贸易的障碍。

因此制定《台式乌龙茶》标准不仅对台式乌龙茶生产企业的标准化生产起规范作用,稳定并提高乌龙茶品质,而且能够在巩固两岸在茶产业生产技术合作的基础上,促进更紧密的市场合作,为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助力,也为我国主导《乌龙茶国际标准》制定打下良好的基础。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台式乌龙茶的定义、分类与实物样,感官品质、理化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