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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钻孔和基础施工设备安全要求 第4部分:地下连续墙设备》由 TC328(全国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328SC2(全国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施工设备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徐州徐工基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申报日期
2019-08-20
公示开始日期
2020-11-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0-11-20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22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220 施工设备
归口单位
全国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施工设备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随着地下连续墙设备的发展,国外发达国家对地下连续墙设备的安全、环境保护、人类工效学等方面越来越重视,如欧盟2014年发布了EN 16228-1:2014和16228-5:2014连续墙设备的系列安全标准,标准中对涉及安全、工作环境条件、排放、噪声、振动等方面作了较系统和全面的规定。

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推进,地下连续墙设备在城市轨道交通、建筑基础、桥梁锚碇、水利水电建设等基础工程中被广泛应用,需求量急剧增加,在大量进口国外产品的同时,也促进了国内自产设备的发展与提高。

特别是国家取消了地下连续墙设备的进口减免税政策给国产设备的研发制造提供了更大的施展空间,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连续墙设备在满足本国基础工程施工的同时,还出口到土耳其、乌兹别克、俄罗斯、泰国、东南亚等很多国家。

但国产连续墙设备在安全防护、噪声、排放、人类工效学等方面与国外进口设备还有较大的差距,产品难以进入发达国家的市场。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地下连续墙设备就必须在安全防护、环境保护、人类工效学等方面与国际接轨,提升这些方面的性能质量水平。

因此通过参照国外发达国家的标准制定我国先进科学的安全标准,与国际惯例接轨,将全面提升我国地下连续墙设备的水平,增强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连续墙设备的安全要求,包括术语和定义、重大危险列表、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的验证以及使用信息等。主要涉及了地下连续墙设备在预定使用和制造商可合理预见的误用条件下使用时,与其整个使用寿命期相关的所有重大危险。 本标准适用于地下连续墙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