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钻孔和基础施工设备安全要求 第2部分:建筑施工用移动式钻机》由 TC328(全国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328SC2(全国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施工设备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220 施工设备 |
本标准中“建筑施工用移动式钻机”主要用于形成微型桩孔、地基改良钻孔、地基和边坡锚固钻孔、排水钻孔、地热钻孔和搅拌旋喷加固钻孔等。
进入21世纪后,随着我国经济总体规模的不断增大,大量的大型、特大型基础工程先后投入建设,建筑施工用移动式钻机的使用越来越多,移动式钻机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监管不到位,造成事故频发,经常出现重大危险、危险情况和危险事件,无法预估,所以对钻机的安全性能有很高的要求。
同步制定的《钻孔和基础施工设备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仅规定了通用要求,无法满足对建筑施工用移动式钻机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作为《钻孔和基础施工设备安全要求》系列标准的第2部分,是对《钻孔和基础施工设备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的补充,同时增加或替换了一些适用于移动式钻机应用的要求,提出了移动式钻机的重大危险、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验证等内容,通过制定本标准,对于提高建筑施工用移动式钻机的安全使用、降低风险、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用移动式钻机的安全要求,包括术语和定义、重大危险列表、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的验证以及使用信息等。主要涉及了建筑施工用移动式钻机在预定使用和制造商可合理预见的误用条件下使用时,与其整个使用寿命期相关的所有重大危险。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用移动式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