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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规范》由 44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3968-T-44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1-13
申报日期
2019-07-31
公示开始日期
2019-11-08
公示截止日期
2019-11-22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
65 农业
65.020 农业和林业
归口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执行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主管部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我国每年有大约9亿多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是目前处理农作物秸秆的主要途径,特别是生物质发电近年来的兴起,为农作物秸秆的处理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秸秆分布广,密度小,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在各地尚未完全建立和完善,收储运体系建设规范还没有一个基本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影响了各地收储运体系建设推进,和对体系建设的合理评判,使秸秆收储运成为制约规模化综合利用的瓶颈问题。

本《规范》旨在对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提出基本要求,给出一个区域内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的规范性要求,为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奠定原料保障基础,引导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一、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农作物秸秆的田间收集、存储、运输体系建设方面的技术、运行、管理要求和体系评价。 本规范适用于稻麦、玉米等农作物秸秆的收集、存储、运输体系建设和评价工作。 二、主要技术内容 共分6个章节,分别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要求、秸秆收储运体系组织模式。 1.对《规范》规定了应用范围; 2.对《规范》引用的相关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部颁标准给出了明示; 3.对未定义的与秸秆收储运相关术语进行了定义说明; 4.《规范》规定了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的具体内容; 5.通过调查研究,试验验证,结合现有收储运装备情况,提出了组成秸秆收储运体系的三个系统建设的具有要求,提出了关键技术参数,供体系建设中应用; 6.为了保证系统的整体协作运行,推荐根据秸秆种类、收集时间、收集规模及与储存、运输系统的协调合理制定信息沟通机制,鼓励农机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实施跨区作业; 7.通过对储存场地功能划分,提出了满足不同功能的储存场地的要求。以利于场地的建设和管理; 8.《规范》分别对收储运三个系统中,秸秆质量、收集方式、捆型与运距、运输车辆要求、垛型、垛长与消防等提出了规范要求; 9.《规范》根据起草单位对收储运体系的研究成果以及试验验证,给出了秸秆收储运体系组织模式,以供体系建设中选择应用; 10.《规范》给出了收储运体系建设的评价标准,分为初步建立、基本建立和完全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