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农业社会化服务 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服务规范》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粮集团(我买网)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等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1.落实国家对于促进生鲜电商发展的相关政策 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强农产品冷链体系建设及平台建设;2017年,商务部、农业部下发的《关于深化农商协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通知》中提出要积极回应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切,以电子商务带动市场化、倒逼标准化、促进规模化、提升品牌化;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健全农产品产销稳定衔接机制,大力建设具有广泛性的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设施。
一系列国家政策的出台为生鲜电商行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大环境,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政策,促进生鲜电商行业提档升级和提质增效,还需要通过标准化进一步落地政策要求。
2.规范和引导生鲜电商行业发展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国涌现出越来越多的生鲜电商,目前比较主流的生鲜电商已达到近20家,各类生鲜电商在方便消费者购买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经营问题,总体来说我国生鲜电商行业还处于不断摸索前进的发展初期。
生鲜农产品与工业产品相比其本身具有易腐易损的特性,这一特性为生鲜农产品电商平台运营造成了一定难度,一是生鲜农产品在贮藏、配送服务过程中会产生较高的损耗从而影响生鲜农产品的新鲜度和品质,二是在交易服务过程中由于生鲜农产品信息发布不准确、售后服务不到位等引起的交易服务纠纷。
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都在直接影响着消费者对生鲜农产品电商平台的满意度,也在制约着生鲜电商行业发展,因此有必要尽快制定适应我国国情的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服务规范,从生鲜农产品的产品质量控制、冷链物流、售后等方面规范生鲜农产品电商交易服务内容,提高生鲜农产品电商平台交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我国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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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平台建设与运行服务、商品质量管控服务、物流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