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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机械安全 风险预警 第4部分:措施》由 TC208(全国机械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南京林业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2784-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8-07
申报日期
2019-07-03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1-0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1-21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110 机械安全
归口单位
全国机械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机械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预警措施是风险预警系统的执行部分,是预警的落脚点。

预警措施的效果决定着安全预警系统的有效性,预警措施能够及时预防人、机器、环境或其复合要素等从安全状态向不安全状态的转变,或在特定的场合中,使人们对预知危险的发生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

因此构建有效的预警措施体系,采用正确、合适的方法,可提前抑制不安全状态,并将不安全状态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该标准的制定可有效指导企业掌握预警措施流程,并根据对应的风险预警分级,采取发出视觉警告、听觉警告等应对措施,是一种预防事故、提高安全管理效率和水平的有效手段,是实现现代化安全管理的必要环节,对最终有效实施安全防护具有重要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是机械安全风险预警系列标准的第4部分,适用于机械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预警分级后所采取的对应措施。 主要技术内容: (1)预警措施流程; (2)预警措施方法 ——自动措施,包括信息类措施、管理类措施等; ——人工措施 (3)预警措施分类 针对预警分级对应形成措施分类,包括I级措施、II级措施、III级措施、IV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