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四轮低速电动汽车技术条件》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43.080 商用车辆 |
43.080.01 商用车辆综合 |
目前低速电动车的产销量已经突破100万辆,与此同时关于因低速电动车质量问题而引发的事故也频频发生,部分产品不符合制动、车身强度、碰撞、安全带等现行汽车强制性标准要求,也没有安装防抱死系统(ABS)、安全气囊等装置,对于行车安全造成了较大危害。
该标准的出台将有利于规范产品安全,引领产业升级。
本标准适用于四轮低速电动车,针对四轮低速电动汽车的特性,对其尺寸、整备质量以及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规定,保证其安全性能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