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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电子电气产品材料声明 有害物质声明要求》由 TC297(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97SC1(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材料声明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欧洲电气电子行业办事处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1591-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4-01
申报日期
2019-04-22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1-0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1-21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5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13.020.50 环境分类
归口单位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材料声明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随着社会的进步,工业的发展,人口的剧增,环境污染破坏日趋严重。

出于环境保护的目的,全球也出台了越来越多且越趋严格的电子电气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法规,一些发达国家法规已经开始要求企业提交产品中有害物质信息等。

然而,不同法规乃至不同买家往往要求不一,对于企业而言,需以不同的格式提供信息以满足不同要求,容易造成重复收集信息,增加人力和时间成本。

鉴于电子电气产品产业链条较长,分工明细,也非常有必要在供应链上下游按一定格式和要求声明材料中有害物质存在情况,以便在正常贸易中向不同利益相关方(包括政府、买家和消费者等)证明其材料中有害物质的符合性。

统一的材料有害物质声明要求还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并且减少由不同声明之间的差异造成的误解。

而电子电气产品的使用日益广泛,它们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也同时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这些产品由大量的各式各样的材料组成,这些材料环境友好及有效的回收利用对于资源循环起到重大积极作用。

在回收处理过程中,处理机构必须清楚产品材料中的有害物质情况,而制造商也有义务从上游供应商处获得这些信息,因此制定材料有害物质声明要求非常必要,有利于材料中有害物质存在情况在供应链上更通畅更有效地传递,减少重复测定的次数,提高经济效率。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电气产品材料声明中有害物质声明的基本要求,包括声明物质确定原则、报告阈值确定原则和声明内容准则。本标准适用于电子电气产品制造供应链相关的所有企业。在电子电气产品供应链中,无论是上游、中游还是下游企业都可以参考本标准。其他相关产品的材料有害物质声明工作也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材料声明领域专用的术语、有害物质声明基本要求等内容,分为四章和一个附录,附录为规范性附录,规定了声明有害物质/物质组参考列表、报告阈值、限制用途和声明原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