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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X部分:考虑到中小微型企业需求的标准编写》由 TC286(全国标准化原理与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4276-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1-13
申报日期
2019-03-18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7-30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8-13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120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120 标准化总则
归口单位
全国标准化原理与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标准化原理与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IEC国际标准:ISO/IEC Guide 17:2016。

采标中文名称:编写标准时考虑中小微型企业需求的指南。

目的意义

该标准编制的目的主要是保证可用性,即为各领域编制考虑中小微型企业需求的标准时提供指导、建议和信息,从而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应用这些标准,避免其被排除在市场之外并扭曲公平竞争。

目前,世界范围内对中小微型企业的定义并没有一致意见。

许多国家和区域机构、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都有自己的定义,但是通常会考虑员工人数、总净资产、销售额和投资水平等指标。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我国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不同的行业特点而制定。

虽然全球对中小微型企业的定义没有一致意见,但几乎所有国家都认同,中小微型企业对经济繁荣至关重要。

一方面,与大公司相比,它们的复杂性(结构)要小得多,效率和灵活性也要高得多。

另一方面,中小微型企业在大多数国家的企业中占绝大多数,在全球劳动力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世界银行在世界各经济体的研究表明,中小企业一直占据着现有企业的95%左右,雇佣了大约60%的私营部门员工,贡献了约50%的世界总值增加值(GVA)。

据测算,我国中小微型企业在微观经济主体中占99.7%,对国内生产总值贡献率达60%,纳税占比近50%,提供城镇就业岗位80%以上,完成发明专利65%、新产品开发75%,是推动我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基础,在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增加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提升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可见,不管从企业数量、经济贡献量、劳动力使用量等来说,中小微型企业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因此,作为一个重要的利益相关方,中小微型企业应与其他大型企业一样,也可以从标准的技术专业知识中受益,例如,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获得最新技术信息,增强创新能力;改善业务流程并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增加利润;表达企业诉求,助力其与大企业竞争;强化营销、加强信誉,增强客户的信心;协助遵守法律法规等的规定,防止合规风险的发生等。

但是,由于考虑到中小微型企业需求的标准非常少,以及中小微型企业在市场中较弱的地位和自身人力财力的问题,它们参与标准化工作的比例还相对较低,在制定或应用标准方面并没有发挥与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相当的作用,不得不适应市场上现有的解决方案。

与此同时,在标准化实践的过程中,收到了许多中小微型企业关于应用标准的疑问,以及编制标准时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因此,为了提高标准的适用性,扩大标准的应用范围,拟制定《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2部分:考虑到中小微型企业需求的标准编写》,为各领域编制考虑中小微型企业需求的标准时提供指导、建议和信息。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拟制定的《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X部分:考虑到中小微型企业需求的标准编写》将确立起草考虑到中小微型企业需求的标准的总体原则,提供标准编写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的指导和建议,并给出相关信息。 拟制定的《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X部分:考虑到中小微型企业需求的标准编写》适用于考虑到中小微型企业需求的标准的编写,其他类型的标准化文件可参照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