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环境试验设备检验方法 第22部分:声振试验用混响场试验设备》由 TC8(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8SC1(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械环境试验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卫星环境工程研究所 。
19 试验 |
19.040 环境试验 |
声振试验用混响场试验设备用于航天航空以及电子等产品经受的高声强环境噪声试验,试验的目的是考核产品在强噪声场中的工作性能和耐强噪声的能力,测定产品对强噪声的响应。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声振试验用混响场试验设备的技术水平也迅猛发展,数量越来越多。
但是目前国内还有没有声振试验用混响场试验设备的检验方法, 因此有必要制定相关标注,制定声振试验混响场试验设备的检验方法,满足相关设备的检验需求。
本标准规定了声振试验用混响场试验设备检验的项目、条件、矩阵、方法、结果的处理和时间间隔。 本标准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改造后的容积为100m3以上的高声强声振试验用混响场试验设备的检验。100m3以下声振试验用混响场试验设备的检验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