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114SC1(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宝马(中国)服务有限公司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140 摩托车和机动自行车 |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以及光信号装置的颜色。 本文件适用于装在仪表板上及靠近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驾驶员的操纵件。但不意味着必须使用本文件列出的每一个操纵件。 本文件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主要技术内容: ——增加了“符号”、“车把”、“右车把”、“左车把”、“手柄”、“控制杆”、“踏板”的术语和定义; ——增加操纵件“前轮制动”“脚动后轮制动控制”、“手动后轮制动控制”、“驻车制动”、“离合器”、“脚动档位选择”、“手动档位选择”; ——增加指示器“车辆锁止”、“车辆解锁”; ——删除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