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114SC1(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宝马(中国)服务有限公司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43.140 摩托车和机动自行车 |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摩托车以其灵活、快捷、方便、实用以及价格适中等方面的特点,已成为我国居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代步工具和运输工具。
然而许多摩托车碰撞事故的发生是由于驾驶员的注意力分散造成的。
造成这种注意力分散的一个明显原因就是因为驾驶员的注意力被视野内所显示的混乱的信息和不明确的车辆控制符号所干扰。
在不同国家或地区购买了摩托车的人,可能会面对不同的信号装置和控制器识别方式。
驾驶员们需要时间去学习他们的仪表板信息和识别车辆控制器。
在这过程中,他们不得不在识别不同的控制器、理解不同的信息装置和正常驾驶操作中分配他们的注意力。
我国于2000年8月14日正式签署加入《1998年协定书》,成为该协定书第9个缔约国。
联合国于2012年4月发布了第12号全球统一技术法规GTR12《摩托车操纵件、信号装置和指示器图形符号》,我国有义务尽快将该法规的技术内容转化为我国国家标准。
为了规范我国摩托车产品的设计、开发和生产,积极适应全球市场的要求,消除摩托车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不断提升我国摩托车产品的质量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有必要修订GB15365-2008《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国家标准。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以及光信号装置的颜色。 本文件适用于装在仪表板上及靠近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驾驶员的操纵件。但不意味着必须使用本文件列出的每一个操纵件。 本文件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主要技术内容: ——增加了“符号”、“车把”、“右车把”、“左车把”、“手柄”、“控制杆”、“踏板”的术语和定义; ——增加操纵件“前轮制动”“脚动后轮制动控制”、“手动后轮制动控制”、“驻车制动”、“离合器”、“脚动档位选择”、“手动档位选择”; ——增加指示器“车辆锁止”、“车辆解锁”; ——删除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