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文物出境审核规范 第19部分:少数民族文物建筑物实物资料》由 TC289(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文物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云南管理处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140 信息学、出版 |
01.140.30 行政管理、商业和工业文件 |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漫长的历史岁月里,各少数民族创造了光辉灿烂的传统文化和丰富多彩的民族文物。
众多的民族文物,特别是带有浓郁民族风格烙印的建筑遗产,不仅是中华民族的宝贵文化遗产,更是世界人类文化宝库中的珍品,亟需加以妥善保护和抢救。
民族文物建筑材料,广泛存在于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当中。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少数民放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这些珍贵的文物不断减少,很多湮灭于历史长河之中。
同时,由于种种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大量民族文物,特别是各种精美的民族建筑构件、材料、装饰物等建筑物资料,不断流失,流往国外。
为了尽快改变这种状况,更好地保护好祖国优秀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弘扬中华民族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切实做好民族文物的管理和保护利用,必须加强民族文物的进出境审核制度建设。
为此,制定本规范势在必行。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海关、文物出境携运人及相关机构。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中国少数民族建筑以及相关建筑构件等文物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审核程序,审核内容,审核要求等。 规范全国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对少数民族类文物出境审核工作,防止珍贵文物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