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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洋紫荆油墨(浙江)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0067-Q-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4-12
申报日期
2018-11-22
公示开始日期
2018-12-25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25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87.080
87 涂料和颜料工业
87.080 墨水、油墨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随着全国雾霾污染的集中爆发,中央政府对大气污染治理逐渐提上日程。

VOCs作为形成PM2.5及O3的重要组分,我国逐渐开始重视对VOCs的管控。

近日,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强调重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粘胶剂等项目,鼓励各地制定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打赢蓝天保卫战,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

油墨中VOCs对大气的污染,也逐渐被社会各界所关注,但目前尚无强制性标准,生产过程中使用低端有毒有害原材料,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在使用过程中VOCs含量超标,污染大气,危害人体健康。

为此,亟须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切实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印刷工人健康,推动印刷业VOCs治理进入实质性阶段,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规定油墨VOCs含量限值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检验方法等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胶印油墨、凹印油墨、柔印油墨、紫外光固化油墨等VOCs含量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