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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绿色制造 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 循环利用》由 TC337(全国绿色制造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交通大学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申报日期
2018-10-12
公示开始日期
2019-10-17
公示截止日期
2019-10-31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25.010
25 机械制造
25.010 机械制造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绿色制造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绿色制造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绿色供应链是保证企业经济活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一种上下游供应关系,贯穿于产品设计、使用和报废处理等生命周期各环节,是实现绿色制造不可忽视的核心内容。

《中国制造2025》提出全面推行绿色制造战略任务,将打造绿色供应链列为主要内容之一,要求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要求实施绿色制造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将绿色供应链标准列为重点研究项目。

《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提出以绿色供应等为重点,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本标准的制定是落实上述国家政策规划,积极推动我国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审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及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提供标准依据。

处于供应链末端的回收利用环节是供应链管理的最大短板,但是回收利用产业在我国尚属发展初期,缺少配套性标准与规范。

因此,制订与完善绿色供应链回收利用环节的配套性标准与规范,有利于引导企业开展逆向物流与回收利用业务,通过实施闭环绿色供应链管理,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本标准的制订,一方面,可以填补我国绿色供应链管理中回收利用环节配套性标准的空白,对于完善和健全我国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改善供应链系统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与现有国家标准GB/T 33635-2017《绿色制造 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 导则》相配套,并支撑其贯彻实施,为制造企业实施绿色采购提供指导和统一的标准依据,对企业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保护环境、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过程中循环利用的相关要求,包括绿色设计、绿色采购、绿色生产、绿色营销和物流、绿色处置等环节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机电类产品在产品设计、材料采购、生产制造和回收处置过程中对材料和物品的回收利用(再使用、再制造、再利用)、处置(能量回收、填埋)等方面的要求、方法或规范,为行业、企业的生产操作和市场运作提供了统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