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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非煤矿山)》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112(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3369-Q-450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3-13
申报日期
2018-05-14
公示开始日期
2018-11-26
公示截止日期
2018-12-25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40.01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40 防护设备
13.340.01 防护设备综合
提出部门
应急管理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非煤矿山行业是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资源性和基础性行业。

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矿产资源的市场需求持续增长,非煤矿山行业年产值已达数千亿元,直接从业人员达数百万人。

非煤矿山事故也呈多发态势,2009年至今,全国非煤矿山共发生数十起重大事故,2014年全年事故死亡人数640人,占比近10%。

而因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而导致的死亡人数也已占工矿商贸事故死亡总人数的10%。

因此,加快推进非煤矿山行 业领域内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的制定已迫在眉睫。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适用于非煤矿山,包括金属矿、非金属矿、水气矿和除煤矿、石油天然气以外的能源矿的各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个体防护装备。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规定了不同工种,不同作业环境的从头到脚整体配备;明确规定了使用期限等内容。

涉及的产品清单

安全帽、安全眼镜、口罩、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防静电服、阻燃服、安全鞋、安全带、安全网。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1、个体防护装备配备的原则、配备程序、作业场所危害因素辨识和评估、个体防护装备的选择和管理等; 2、非煤矿山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及其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

强制理由:非煤矿山行业是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资源性和基础性行业。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矿产资源的市场需求持续增长,非煤矿山行业年产值已达数千亿元,直接从业人员达数百万人。非煤矿山事故也呈多发态势,2009年至今,全国非煤矿山共发生数十起重大事故,2014年全年事故死亡人数640人,占比近10%。而因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而导致的死亡人数也已占工矿商贸事故死亡总人数的10%。因此,加快推进非煤矿山行业领域内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的制定已迫在眉睫。 该标准关乎非煤矿山行业数百万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落地的有益补充,是安监现场执法的重要依据,是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个体防护装备的指导性文件,是我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体系中管理类标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个体防护装备配备有明确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装备,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因此,该配备规范是我国法律的有效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