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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能动安全系统压水堆核电厂总设计要求》由 TC58(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58SC3(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反应堆技术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4161-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1-13
申报日期
2018-04-13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18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120.2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120 核能工程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归口单位
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反应堆技术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为了满足国家核安全局2016年颁布的新版HAF102《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相关要求,同时参考IAEA相关法规与导则要求以及国际上对三代核电技术的通用用户要求文件,充分吸收借鉴福岛核事故经验反馈,在我国现行有效的核安全法规与导则框架下,编制适用于我国采用能动安全系统的最新三代压水堆核电厂的总体设计要求标准。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除AP1000类的非能动先进压水堆核电厂之外的其他压水堆核电厂的总体设计基本要求,以确保规定范围的核电厂可以安全、可靠地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除AP1000类的非能动压水堆核电厂之外的其他新建压水堆核电厂的设计,在建和在役的能动安全系统核电厂的技术改造可参考执行。 2)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如下: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体要求 5.多重放射性产物屏障的防护 6.反应性控制以及保护系统 7.流体系统 8.反应堆安全壳 9.应急动力供应 10.支持系统和辅助系统 11.燃料和放射性控制 12.辐射防护 13.对常规岛的要求 14.老化管理 15.退役 16.实物保护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2017YFF0208000 《三代核电关键技术标准研究》

行地标转化

NB/T 20309-2014 能动安全系统压水堆核电厂总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