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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114SC32(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节能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2428-Q-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9-06
申报日期
2018-03-07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6-28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7-28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60.4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60 道路车辆内燃机
43.060.40 燃油系统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节能分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本标准旨在推动我国乘用车节能技术革新与应用,持续降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水平,从总体上控制汽车燃料消耗增长,同时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推动实现国家产业政策目标。

从国家层面, 制定面向2025年的燃料消耗量法规是国家贯彻落实产业政策的重要措施,是持续推动汽车行业可持续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举措。

从企业角度,从节能技术的研发、测试、新产品的规划、设计、新技术导入到产品实现量产需要较长周期,节能标准法规的尽早提出使企业有充分时间进行产品布局,促进低能耗、低排放的汽车产品开发和生产。

节能标准法规的实施将会带来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若以2020年为基准年份,2021-2025年第五阶段标准(按4 L/100km估算)实施期间将累计节省汽油1141.8万吨,减少CO2排放3748.5万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乘用车产品。本标准规定2021-2025年乘用车产品需要满足的燃料消耗量要求。

涉及的产品清单

M1类车辆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本标准规定2021-2025年乘用车产品需要满足的燃料消耗量要求。

强制理由:汽车节能及行业管理的需要。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与节能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其它强制性标准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