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特殊环境条件 高原用低压电器技术要求》由 TC189(全国低压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 。
29 电气工程 |
29.120 电工器件 |
29.120.01 电工器件综合 |
目前我国低压电器现行的各类标准和IEC标准等均是适用于海拔2 000m及以下地区,指导高原地区低压电器的类似标准尚属空白。
而在高原环境下,空气压力和空气密度下降、空气温度降低、日温差大、空气绝对湿度相应减少等因素,均对低压电器的正常使用带来了影响,一般的低压电器产品并不能完全适应高海拔条件。
因此在特有的高原环境条件下,低压电器设备要满足其使用要求,提高低压电器设备的高原适应性和防护能力是十分必要和非常重要的。
本标准的制订,目的在于增强低压电器在高原环境条件下的适应性能,提高低压电器在高原特殊环境条件下的可靠性水平,规范生产和使用行为准则。
适用范围:标准适用于安装在海拔2 000m以上至5 000m的低压电器,该电器用于连接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 000V或直流不超过1 500V的电路。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符合GB/T 20626.1《特殊环境条件 高原电工电子产品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本标准规定了高原环境下低压电器共有的补充技术要求,它包括:定义、电器的有关资料、结构和性能要求、特性、试验方法等。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采纳GB/T 311.1-2012附录B的公示B.3,对表2中工频耐受电压和冲击耐受电压的海拔修正系数Ka值进行修订;依据GB/T 2423.1-2008,修订低温试验方法的相关内容;修订附录A中有关高原环境条件的特点及对低压电器的主要影响的部分技术内容。 预研情况:本标准规定了高原用低压电器的补充技术要求。本标准是在现行低压电器标准基础上,考虑海拔2 000m以上高原环境条件对低压电器的影响,提出低压电器产品的补充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高原地区低压电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