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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航标灯光信号颜色》由 348(交通运输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中山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3666-Q-348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01-09
申报日期
2017-06-30
公示开始日期
2017-10-19
公示截止日期
2017-11-02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20.4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220 运输
03.220.40 水路运输
提出部门
交通运输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航标灯光信号颜色》GB12708-1991标准是1991年正式对外颁布,使用至今已超过24年。

该标准规定了航标灯光信号颜色及色度范围,适用于中国海区和内河航标的各种灯光信号。

该标准等效采用国际航标协会1977年12月关于“航标灯光信号颜色的建议”所推荐的灯光信号颜色及其色度范围。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航标灯光信号颜色及色域范围;主要技术内容:(1)术语和定义:颜色坐标定义来自2008年IALA发布的最新版《IALA Recommendation E-200 On Marine Signal Light》。颜色的坐标采用CIE 1931的规定。(2)色域边界:按照IALA最新标准,颜色坐标分部域即色域的边界不是采用简单的直线方程来圈定,而是采用了设置边界点,边界轨迹为按照坐标点顺序勾边并结合光谱轨迹而构建了色域范围,这样可以灵活表达色域方位。因为部分不规则区域,如果使用直线方程组合表达需要更多地方程,这会使得定义过于冗繁。(3)测试方法中的旋转方式采用IALA Recommendation E200 On Marine Signal Light的光力射的测试方法中的推荐方式。(4)增加蓝光灯具的光谱颜色条款:由于我国目前在蓝光航标灯领域已经有了不可忽视的份额,并且已经在使用的,黄-蓝互闪以及蓝色沉船标致航标灯都已经使用了蓝色航标灯具,因此,规范蓝色航标灯光信号颜色可以解决蓝色航标灯颜色规范问题,以确保航标灯蓝色灯具的颜色管理。

涉及的产品清单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航标灯光信号颜色及其色度范围

强制理由:航标灯光信号颜色是航标重要的技术指标之一,直接影响着航行安全。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1、目前国内对航标灯光信号颜色进行明确规定标准为《航标灯光信号颜色》(GB12708-1991),现行标准明确规定了航标灯光信号的颜色,给出了红绿黄白四种灯光信号颜色标准。该标准在过去的近30年的实践中发挥了强大的作用。由于当时半导体照明产业还没有发展,因此标准的设置并未涉及半导体光源的颜色特殊性。2008年IALA颁布了基于LED产业发展状况而改进的航标灯光信号颜色标准。该标准中推荐的首选色域范围与我国1991年版本基本一致,这也从一个侧面显示中国航标灯相关标准在国际上处于当时领先的水平。 2、本标准的修编,对现行规范中的部分颜色区域进行了修订,并增加了蓝色灯光相关条款,进一步明确了现行规范未明事宜,并使得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