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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过程工业安全监测系统有效性评价规范》由 TC124(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4400-T-60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12-29
申报日期
2017-06-26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7-26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8-10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25.040
25 机械制造
25.040 工业自动化系统
归口单位
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在过程工业领域,安全监测系统用来监控工艺设施火灾和气体泄漏事故,起到报警和联锁功能,是保护人员、环境及设备关键的安全部件,能有效的控制事故发生、发展,保障人员和经济财产安全,能在最快的时间监测到危险情况的发生,并及时采取包括声光报警、远程通讯报警及联锁等一系列动作进而最大限度的遏制事故蔓延。

安全监测系统在过程领域工艺安全生产中起到至关重要的地位,是预防危险事故发生及控制后果严重性的有效手段,为了保证从多方面多层面实现对可能引发火灾或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的工艺设施的可靠、及时的监测和保护,必须使用安全性高、可靠性好、可用率高、误动作少的安全监测系统。

因此对过程工业安全监测系统进行有效性评价十分重要,评估的理论规范是进行评估的基础。

此项目正是规定了对过程工业领域安全监测系统进行有效性评价的技术、方法和规程,其意义在于指导和规范过程工业领域安全监测系统全生命周期安全设计、管理和评价工作,为评估实践提供理论依据。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 a)对过程工业领域在役安全监测系统进行有效性评价; b)对过程工业领域设计新建安全监测系统有效性提出要求,并对其进行评估。 主要技术内容:提供过程工业领域安全监测系统风险模型并以此为依据对安全监测系统覆盖有效性进行评价,规定开展上述活动的评估资质要求、组织机构、技术规程、评估内容、评估/计算方法、评价依据、资料收集等。 工作组结合对相关过程工业领域企业的深入调研,组建专家团队制定该项标准,为我国过程工业领域安全监测系统的有效性提供技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