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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船舶与海上技术 海上风力发电 港口和海上作业》由 TC12(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珠海精铟海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江苏龙源振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广东精铟海洋工程创新研究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0152-T-52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03-20
申报日期
2017-10-15
公示开始日期
2017-12-19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1-02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47.020.20
47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
47.020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综合
47.020.20 船用发动机和推进系统
归口单位
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29400:2015(E)。

采标中文名称:船舶与海上技术 海上风力发电 港口和海上作业。

目的意义

当前,世界经济发展面临资源锐减、环境恶化的严峻挑战,清洁能源发展引起世界各国重视。

海上风能作为一种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具有湍流强度小、主导风向稳定、节约土地资源、风能平稳、无噪音及景观污染、资源丰富、适宜于大规模开发等优势,近年来其开发利用技术迅速发展。

目前,欧洲海上风电已制定了2030年达到150GW,供应14%的欧洲电力需求的发展目标。

我国拥有丰富的海上风电资源,可利用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超过7亿千瓦,发展潜力巨大,“十二五”能源规划和可再生能源规划制定了2020年达到3000万千瓦(30GW)的海上风电发展目标。

先前研究表明,风速超过7m/s时,海上风能利用才具经济性。

恶劣的海上开发环境,导致海上风电开发成本高,是陆上风电1.5倍~2倍,其中,安装成本约占海上风电开发总成本的22%,海上风电安装技术及装备是影响海上风电发展的关键因素。

随着海上风电开发向大容量风电机组、深水海域发展,建立专业的施工船队、培养专业的人才、加强技术研发,提高我国自主设计与制造能力,加大风电安装船等设备的投资力度,对适用我国未来能源需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标准作为向国际社会传播先进实用的生产方式,以及消除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重要手段,已引起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其发展步伐越来越快,范围也越来越广泛,意义重大。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有利于消除贸易壁垒;有利于促进我国海工行业的技术进步;有利于提高标准水平,健全标准体系;有利于增强世界各国的交流和合作。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本标准为港口和海上作业的规划和工程提供了全面要求与指导,包括与此类港口和海上作业相关的所有文件与著述,内容包括实施港口和海上作业时要求进行的组件、系统、设备和程序的设计与分析,以及安全实施作业所采用的方法与程序。 本标准旨在全面概括有关海上风电场安装与维护的港口和海上作业的所有信息。但不适用于停泊在海底的浮动涡轮机。 本标准符合国际、国内,以及地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但不可替代适用的规章制度。 主要技术内容: ISO 29400为港口的规划、工程和安全实施以及所有类型的海上风电场(包括敷设与埋置电缆的驳船以及无浮式结构的潜水工作船)的海上作业提供全面的要求与指导。 ISO 29400从规划、工程、实施和文件编制的角度说明了安装在海上风电场内的WTG、电缆和干舷部的港口和海上作业原则,并为其提供了相关要求和指导。 本规范陈述了有关稳性、吊车、拖缆技术要求的免责声明:如使用了专用船舶,船舶应符合IMO规范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应注意的是,沿海水域內海上作业以船旗国管辖范围为主,同时可能涉及多个其他国家管辖区、驳船和船舶,因此沿海国家或港口国家可能强加其他附加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本标准。